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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传奇》试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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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传奇》试阅第一部:一九七六年一月


第一章

每逢阴天,罗伯特·内维尔老是算不准什么时候会天黑,有时候,他还来不及回到家,“它们”就已经出来了。

要是他肯多用点脑袋去分析,或许就能够大略算得出来,“它们”什么时候会来。只是,这大半辈子他还是改不了那个习惯,老是看天色来判断什么时候会天黑。只可惜一到阴天,这一套就不管用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到阴天,他就会只在住家附近活动,不敢跑太远。

午后的天色一片阴沉灰暗,他沿着自家屋外绕了好几圈,一根烟叼在嘴角一抖一抖的,一缕细细的烟丝在肩头盘旋袅绕。他仔细检查每一扇窗户,看看钉在上面的木板有没有哪一片被扯松了。通常在一阵猛烈攻击之后,木板都会裂开,要不然就是被撬开了一角,如此一来,他就得换上新的木板。他痛恨这种差事。没想到,今天居然只有一片木板松掉了。他心里想,这真是太神奇了,不是吗?

接着,他到后院去检查温室和水槽。有时候,它们会把支撑水槽的架子扯得摇摇晃晃,或是把接雨水用的圆盘漏斗扯弯,甚至整个扯掉。他在温室四周筑了一道高高的篱笆,并且在上空搭了一面防护网。每当它们从外面丢石头进来的时候,偶尔会有几颗石头变成漏网之鱼,穿过网孔砸中温室的玻璃。这样一来,他就又得换玻璃了。

没想到,今天不但水槽没有被扯烂,连温室的玻璃也奇迹似地一片都没破。

他走回屋子里去拿铁锤和铁钉。一个月前,他在前门上装了一面镜子,过没多久,镜子就已经满是裂痕。此刻,他推开门的时候,看到龟裂的镜面上反射着自己歪歪扭扭的身影。过不了几天,那些背后贴着银纸的玻璃就会开始一片片掉落。他心里想,管他的,随它们去掉吧,这是他最后一次在门上挂他妈的镜子了,根本没个屁用。接下来,他会在门上挂大蒜。大蒜永远最管用。

客厅里静悄悄的,一片昏暗。他慢慢越过客厅,然后向左转,走过那条短短的走廊,然后再向左转,走进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间曾经是一个布置得温馨舒适的小天地,只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这个房间已经变成一个纯粹睡觉休息的地方了。由于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座梳妆台,占据的空间很有限,整个房间看起来空荡荡的,于是内维尔就把一大堆工具都搬来放在房间的另一头,堆得琳琅满目,看起来简直像一间工作坊。
墙边摆了一条实心木工作台,几乎有整面墙那么长,上面摆着一台沉重的带锯机,一座木头车床,一座磨砂轮机,一座固定夹台。墙壁上钉满了乱七八糟的挂勾和架子,上面摆满了罗伯特·内维尔平常用的工具。

他从板凳上拿了一把铁锤,然后再从一个乱七八糟的箱子里挑了几根铁钉,接着就走到屋外去,把木板紧紧钉在百叶窗上。后来,他顺手把那几根用剩的铁钉丢到隔壁的废墟里。

他在前院的草坪上站了好一会儿,眼睛扫视着长长的西马隆街,沿着街头看到街尾。街道上一片死寂。他身材高大,今年三十六岁,有英国人和德国人的血统。他的长相看起来并不怎么显眼,不过他的嘴巴很宽,乍看之下会给人一种刚毅果决的感觉。此外,他那双湛蓝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此刻,他正环顾左右,看看左邻右舍烧得焦黑的断垣残壁。就是他放火烧掉了隔壁两边的房子,免得“它们”从那里爬上去跳到他家的屋顶上。

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就走进屋子里。他把铁锤丢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又点了一根烟,喝了一杯酒。每天早上十点钟左右这个时间,他都会喝上一杯。

接着,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厨房,把堆积了五天的垃圾倒进水槽的绞碎机。其实他心里明白,他应该还要把纸盘子和餐具烧掉,把家具上的灰尘拍一拍,清洗水槽、洗脸槽和马桶,然后再换上干净的床单和枕头套。只可惜他根本提不起劲。
何必那么麻烦呢?他是个大男人,现在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所以对他来说,这些杂七杂八的家务事根本毫无意义。

快中午的时候,罗伯特•内维尔在温室里采了一整篮的蒜头。

蒜头的数量如此惊人,起初他闻到那股气味的时候,差一点就吐出来。有好一会儿,他一直觉得反胃。现在,那股气味弥漫了整间屋子,连衣服上也是。有时候他甚至觉得那股味道已经渗进他体内。他先前几乎完全没有注意到。

采够了蒜头之后,他走回屋子里,把蒜头倒在水槽的风干板上。他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电灯闪了几下,然后才整个亮起来。他咬牙切齿,很厌恶地嗤了一声。发电机又在找麻烦了。这样一来,他又得去把那本使用手册翻出来,检查发电机的线路。如果修理起来实在太麻烦,他就只好再搬一台新的发电机出来用。

他怒气冲冲地把一条高脚凳扯到水槽旁边,拿了一把刀,嘴里咕哝着,坐下来,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

首先,他把一整球的蒜头剥开,变成镰刀状的一小瓣一小瓣外皮坚韧的粉红色蒜瓣,然后再把每一片蒜瓣切成两半,露出汁液饱满的蒜头蕊。剎那间,空气中立刻弥漫着辛辣刺鼻的麝香味。后来,他实在受不了了,赶快把冷气机打开。空调开始吸气,那股浓浓的辛辣味总算渐渐变淡了。

接着,他伸手到墙壁的架子上拿了一把碎冰锥,开始在每一瓣切开的蒜头上钻洞,然后用线串起来,变成一串项链。他总共做了二十五串蒜头项链。

起初他把这些蒜头串挂在窗户上,只不过,“它们”可不笨。“它们”站得远远的,拿石头丢窗户,后来,玻璃破光了,他被逼得没办法,只好拿一些碎夹板把窗户封起来。后来有一天,连碎夹板也不管用了,他只好把夹板拆掉,钉上一片片完整的硬木板。这样一来,屋子里变得不见天日,从早到晚一片漆黑,有如阴森森的墓穴。不过,再怎么样也比窗户被砸破强多了。每次石头砸破窗户飞进房间的时候,碎玻璃总是四散飞溅,宛如狂风暴雨。接着,他又打开了另外两部冷气机。三部冷气同时运转的威力果然发挥了作用,室内的味道比较没有那么难闻了。当一个人被逼到没办法的时候,什么事都有办法忍受的。

蒜头全部串好之后,他拿到外面去,钉在窗户的木板上,并且把旧的蒜头串拿下来。旧蒜头的味道已经差不多都散掉了,失去功效了。

他每隔两个礼拜就要换一次蒜头串。除非他能够找到更有效的武器,否则蒜头就是他的第一道防线。

防线?他常常在想,他在保护什么?

整个下午他都在忙着做尖木棍。

他用车床把粗木桩削成圆木棍,用带锯机切成大约二十三公分长,然后把棍头压在高速旋转的磨砂轮上,磨到像剑一样尖。

那是一种枯燥乏味的工作,令人厌倦。空气中飘散着木屑粉尘,有一股木头磨到发烫的味道,粉屑沾满了他的皮肤,渗进毛细孔中,并且吸到肺里,害他一直咳嗽。

只不过,尖木棍制作的速度似乎永远赶不上消耗的速度。无论他做了多少根木棍,总是转眼间就消耗殆尽。而且,圆木桩也已经越来越难找了,到后来,他只好找四方形的木条来代替,千辛万苦地用车床削成圆形。这可真是好玩,不是吗?他越想越火大。

这种情况令他十分沮丧,逼得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它们”。只不过,“它们”从来不让他有机会停下来喘口气,好好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想得出办法呢?

房间里的音响正在播放唱片,喇叭传出阵阵音乐声──那是贝多芬的交响曲,第三号,第七号,还有第九号。他一边操作车床,一边听着音乐。他暗自庆幸,还好小时候妈妈就教会他欣赏这种音乐。漫长的时间仿佛巨大骇人的空洞,音乐可以填补这种空洞,舒缓漫长时间的煎熬。

四点过后,他眼睛就开始不时瞄瞄墙上的时钟。他闷不吭声地干活,紧抿着嘴唇,嘴角还是叼着一根烟,眼睛盯着车床的刀刃,看着刀刃把木屑削得满天飞,扬起漫天的粉尘,飘落到地板上。

四点十五分。四点三十分。接着,再过十五分钟就五点了。

再过一个钟头“它们”就要来了。等到天一黑,那些恶心的混球又会开始包围他的房子了。
他站在巨大的冰箱前面,犹豫了半天,打不定主意晚餐要吃什么。他一脸疲惫地浏览着冰箱里的东西,有一堆堆的肉,有冷冻蔬菜,有面包和酥皮点心,还有水果和冰淇淋。

最后他终于决定拿了两块羊排,一些四季豆,还有一小盒柳橙果冻。他把那盒果冻从冷冻库用力扯下来,然后用手肘去顶冰箱的门,把冰箱门关上。

另外一个房间里堆满了罐头,已经快堆到天花板那么高了。罐头堆得参差不齐,像山岭一样高低起伏。他走到罐头堆旁边,拿了一罐西红柿汁,然后就走出去了。那个房间原先是凯西住的,如今已经变成堆食物的仓库,用来供奉他的五脏庙。
他慢慢走过客厅,一边走一边看着后面墙上的壁画。画中的景象是一片碧蓝的大海,海上巍然矗立着一道悬崖,汹涌的海浪冲击着黝黑的岩石,激起漫天的浪花。天空如紫晶般清朗蔚蓝,成群的白色海鸥迎风翱翔,有一棵树孤零零地挂在右边的崖壁上,在蔚蓝天空的衬托下,纠结扭曲的黑色的树枝看起来格外突兀。

内维尔走到厨房,把手上抱的那堆食物丢到桌上,眼睛瞄向时钟。再过二十分钟就六点了。时候快到了。

他在一个小锅子里倒了一点水,然后匡啷一声把锅子放到炉口上。接着,他把羊排解冻,放进烤箱里。这时候水已经滚了,他把冰冻的四季豆丢进锅子里,然后盖上锅盖,心里想,说不定就是这个电炉把发电机的电力榨干的。

他走到餐桌旁边,切了两片面包,倒了一杯西红柿汁,然后坐下来看看时钟。钟面上的红色秒针正缓缓地绕着圈子。那些混球大概快来了。

他喝掉了西红柿汁,然后走到大门口,打开门走到外面的门廊上。他一步步走下门廊,走过草坪,走到路边的人行道。

天色越来越暗,外面也越来越冷了。他左顾右盼,看看西马隆街的两头。一阵冷风迎面吹来,吹乱了他的一头金发。每到这种阴天,问题就来了。你永远猜不透“它们”什么时候会出现。

呃,不管怎么说,“它们”毕竟还不至于像要命的沙尘暴那么可怕。他打了个哆嗦,回头走过草坪,走回屋子里,把门锁起来,拉上门闩,把那根又粗又重的挡门杆架起来。接着,他走回厨房,把烤箱里的羊排翻个面,把煮四季豆的电炉关掉。

他正要把食物倒进盘子里的时候,动作忽然停住了,眼睛飞快地看向时钟。“它们”来了,今天的时间是六点二十五分。本•柯特曼已经在门外大叫了。
“滚出来吧,内维尔!”

罗伯特•内维尔坐下来,叹了口气,开始吃他的晚餐。
他坐在客厅里,试着想看看书。他在吧台那边用威士忌加汽水调了一杯酒,然后手上端着冷冰冰的杯子,边喝边看书。他看的是一本生理学教科书。隔着走廊的门,他可以听得到里面的喇叭在播放勋伯格的音乐,音乐很大声。

只不过,音乐好象还不够大声。他还是听得到它们在外面的声音,听得到它们喃喃嘀咕,听得到它们走来走去,听得到它们叫喊咆哮,听得到它们互相打斗。他偶尔会听到砰的一声闷响,那是它们用砖头或石头在砸房子。有时候他会听到狗吠。

它们到这里来,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

罗伯特•内维尔闭上眼睛,闭了一会儿,紧抿着嘴唇。后来他睁开眼睛,又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

他真希望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把房子隔音。就是因为他根本躲不过这种疲劳轰炸,他才会觉得日子这么难过。尽管已经整整五个月了,一听到它们的声音,他还是浑身不自在。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亲眼看到它们了。起初,他在前面的窗户上钻了一小洞,偷看它们的动静,可是后来那个女人发现他在偷看,就开始做出一些充满诱惑的动作,想把他从房子里引诱出来。他不想再看到那种东西。

他把书本放下来,低头看着地毯发楞,听着音响的喇叭播放出勋伯格的“升华之夜”。他本来可以拿个塞子把耳朵塞住,把它们的声音挡住,可是这样一来,他就连音乐也听不到了。他不喜欢那种感觉,不喜欢自己仿佛被逼得走头无路,像乌龟一样缩进壳里。

他再次闭上眼睛,心里想,害他日子难过的,就是那些女人。每到夜里,那些女人就会摆出各种淫荡撩人的姿态,仿佛成人玩偶一样。她们大概认为他可能会看到,然后就会走出来。

他浑身打了个冷颤。每天晚上都是一样的戏码。一开始,他会看看书,听听音乐,接着,他就会开始想要把房子隔音,再接着就会想到那些女人。

潜藏在他体内那股莫名的燥热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他紧咬着嘴唇,咬到嘴唇都泛白了。他很清楚那股燥热意味着什么。那种感觉是他很熟悉的。他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压抑那股火热的欲望,忍不住火冒三丈。那股欲望越来炽热,到后来他根本连坐都坐不住了。他站起来,绕着客厅走来走去,双手垂在身旁,拳头捏得紧紧的,捏得指关节都泛青了。也许他应该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看看电影,或是吃点东西,或是喝个烂醉如泥,或是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大到足以把耳膜震破。接下来可能会越来越难熬,他得想想办法了。

这时候,他突然感到腹部的肌肉一阵紧缩,仿佛一团被扭得越来越紧的线圈一样。他又把书拿起来,试着继续往下读。他千辛万苦地慢慢念出书上的每一个字。
然而,过没一会儿,他又把书放到大腿上了。他看看对面墙边的书架。就算把那些书上全部的知识加起来,也无法浇熄他体内的那团热火。那累积了千百年的无数文字,也无法平息他肉体的渴望。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渴望,一种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本能冲动。

他明白这种渴望是压抑不了的,因此心里十分懊恼。对男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羞辱。没错,这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只不过,如今再也没有纾解的管道了。现在,他被它们逼得只能孤家寡人过日子,所以说,他必须想办法熬下去。他问自己,你不是有脑袋吗?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用你的脑袋吧!

他伸出手去调整音响,把音量开得更大,然后强迫自己读了一整页的书,完全没有停。书的内容正好提到血球如何被迫穿越薄膜,提到苍白的淋巴液如何经由淋巴管输送体内的废弃物,而淋巴结如何阻断淋巴管。书中也提到淋巴球和噬菌细胞。

“……清空,然后在左肩区域靠近胸部的地方并入血液循环系统的大静脉。”

看到这里,他碰的一声把书阖上。

它们为什么不肯放过他呢?难道它们认为他一个人的血够它们全体享用吗?它们真的笨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它们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来?已经过了五个月了,你一定以为他们早晚会放弃的,早晚会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别的猎物。

他走到吧台前面,又调了一杯酒,然后走回椅子那边。这时候,他听到有石头滚过屋顶,咚的一声掉在屋子旁边的灌木丛。在一阵嘈杂声中,他同时听到本•柯特曼的喊叫声。就像平常一样,它喊来喊去永远都是那一句。

“滚出来吧,内维尔!”
他喝了一大口又苦又辣的酒,心里想,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收拾那个混球。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拿一根大木棍,对准那个混球他妈的胸口刺进去。我一定会特别为他量身打造,做一根特大号三十公分长的,上面再绑一条缎带。混球。

就等明天。明天他一定会想办法把房子隔音。他又握紧拳头,握到指节都泛青了。他真受不了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些女人。假如可以不要听到她们的声音,也许他就不会再想她们了。明天。就等明天。

音乐停了。他把一整叠的唱片从老式电唱机的转盘上拿起来,塞进封套里。音乐一停,外面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旁边还有一堆准备要听的唱片,他拿起伸手可及的第一张,放到转盘上,把音量钮转到最大。

剎那间,震耳欲聋的音乐弥漫了整个房间。那是罗杰.莱尔的“瘟疫的年代”,嘎嘎吱吱的小提琴声仿佛要刺穿耳膜,叮叮咚咚的定音鼓仿佛心脏垂死的搏动,长笛平平板板的旋律听起来阴森诡异。

剎那间,他心头燃起一阵狂怒,猛然扯掉转盘上的唱片,往右膝盖上一砸。他老早就想砸烂了这张唱片了。他撑着僵硬的双腿走到厨房,把破碎的唱片丢进垃圾桶。然后,他站在黑漆漆的厨房里,紧闭双眼,咬紧牙关,双手捂着耳朵。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放过我吧!

没有用的,一到晚上,你是不可能跟它们斗的。你根本连想都不必想,一到夜晚就是它们的天下了。此刻,他发觉自己的举动实在蠢得可以,竟然想跟它们斗。他心里想,要不要放一部电影来看看呢?不要,他根本不想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他要上床去,拿塞子把耳朵塞住。到头来,每天晚上最后的结局总是如此。

他不让自己有时间胡思乱想,飞快地走到房间,脱掉衣服,换上睡裤,然后走进浴室。他从来不穿睡衣。当年大战期间在巴拿马服役的时候,他就已经养成了不穿睡衣的习惯。

他一边洗脸,一边看着镜子。镜中的自己,胸膛宽阔,乳头四周和胸口中央长满了鬈曲浓密的黑毛。他看着自己的胸口。胸口纹了一个十字架,纹得很花俏。那是当年在巴拿马当兵的时候,喝醉了酒胡里胡涂纹上去的。他心里想,当年竟然会蠢到干这种傻事。嗯,也许这个十字架曾经救过他的命。

他很仔细地刷牙,然后用牙线把牙缝清干净。他必须设法好好照顾自己的牙齿,因为,以目前的状况,牙痛的时候可是找不到牙医救命的。他只能自力救济。他心里想,有些东西坏掉没有关系,但身体绝对不能出问题。接着他又想,既然如此,你是不是应该停止把酒精灌进肚子里了?然后他又想,能不能麻烦你闭嘴?

接下来,他在屋子里绕了一圈,把所有的灯关掉。到客厅的时候,他站在那边,站了好一会儿,看着那幅壁画,努力想象那是一片真正的大海。只可惜,每到夜里,整间屋子四面八方总是传来砰砰的撞击声,嘎吱嘎吱刮东西的声音,咆哮嗥叫哀嚎的声音。他被那些声音团团围住,又如何能够沉浸在那美好的想象里呢?

他关掉客厅的灯,然后走回房间。

当他看到满床都是锯屑的时候,很嫌恶地嗤了一声。他猛拍床铺,把锯屑拍掉,心里想,最好在房间中央加一片隔板,把床铺和工作室隔开。这个最好如何如何,那个最好如何如何,他一肚子不高兴地想着。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可是,他还是没办法解决真正的问题。

他把耳塞塞进耳朵里,那一剎那,周遭的世界立刻陷入一片寂静。他关掉电灯,然后钻进被窝。他看看夜光闹钟,时间才不过十点多。他心里想,也罢,那就早点睡吧,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早一点起来干活。

他就这么躺在床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他深呼吸了几下,希望自己能够赶快睡着。只可惜,尽管已经听不到外面声音了,对他来说还是一样没什么实质帮助。它们的影像依然在他的脑海中萦绕。他仿佛看得到那些脸色惨白的家伙在屋外绕来绕去,不屈不挠地想尽办法找看看有没有漏洞,可以冲进屋子里抓住他。也许有几个家伙像狗一样蜷伏在地上,炯炯发亮的眼睛死盯着房子,牙齿磨得嘎吱嘎吱响,一直磨,一直磨。

还有那些女人……

他又开始在想她们了。一定要这样吗?他诅咒了一声,猛然扭转上半身,把脸埋进热烘烘的枕头里。他躺在床上,喘着气,在被窝里翻来覆去。赶快天亮吧,他心里吶喊着。他每天晚上都是这么吶喊着。老天慈悲,赶快天亮吧。

他梦见了弗吉尼亚。睡梦中,他哭喊着她的名字,十指宛如爪子一般疯狂地猛抓床单。
发表于 2009-1-1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到威尔·史密斯的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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