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菜的人吃了打过农药的菜中毒了,反而向种菜的人索赔,这是什么道理呢? 防贼也有错 李 峥/ 文 在大路边开垦出几块菜地,菜地与臭水沟为邻,每天用臭水浇菜,就这样种出的菜居然还有人偷。为了防止偷菜,种菜的人更是专门竖起了告示牌:菜地长期施药,“吃死后果自负”。而且在菜地中间还竖着木棍,挂上形似农药瓶、农药袋之类的东西,以示所言不虚。 且不说臭水浇菜是否影响菜的口感、质量,万一这施了药的菜真的被人偷了、吃了,闹出人命了,种菜的人有责任吗?别说,还真有这种事发生,且看: 有一天,老刘偷偷地溜到邻居老孙家的菜地里摘了三棵大白菜。第二天早上,老刘拿了一棵大白菜做饭,结果吃完没多久,一家三口就开始恶心、呕吐,感觉到呼吸困难。他们赶紧到医院去检查,医生说是食物中毒。他们觉得可能是大白菜上了农药,就找人问老孙,老孙说大白菜用了剧毒农药甲胺磷。经过抢救并住院治疗之后,三个人的性命总算是保住了,不过医药费花了4万多元。 这么多钱,对于靠种地养家糊口的老刘一家来说,就像个天文数字。当时东挪西凑的,好不容易借来这么多钱,现在还钱也是个问题啊。出院之后,老刘夫妻俩就去找老孙,希望他能出部分医药费。但是,这个要求被老孙一口回绝了。老孙说:“白菜既不是送给你的,也不是卖给你的,是你自己偷着吃的,现在你中毒了,还要我出医药费,这世上还有天理吗?” 老孙该不该负责呢?在不同情况下结果还真会相差十万八千里。 防贼防出祸 老孙家的菜地种了不少蔬菜:大白菜、土豆、西红柿…… 菜地比较大因此看不过来,而且也不可能白天黑夜都有人看着,于是,有些人偷个白菜、牵个西红柿什么的,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时间长了损失也不小。老孙心头这个气啊,心想:我多打点农药,让你来偷!老孙在大白菜上故意放了很多农药,结果,正好被老刘家赶上了,吃出事儿了。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老孙应不应该负责任呢?从法律上来讲,他应该负责任,而且还是刑事责任,但他的心态不同结果也不同,有两种可能性: 如果当时,老孙想:“叫你再偷,吃不死你!”这就是一种故意的心态。在这种情况下,他就触犯了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投放有毒的物质,危害了公共安全,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过,如果当时老孙很气愤,给大白菜打了过量的农药。但事后,他又害怕万一别人吃了出事,就在菜地立了块牌子:“蔬菜已打农药,请勿食用!”结果,老刘家也没看见,照样吃了。这时候,他是不是就没什么责任了呢?他还得负刑事责任:危险物品肇事罪。这是怎么回事呢? 在这种情况下,他虽然没有故意的心态,可是他本来应该想到:万一偷菜的人不认识字呢,万一偷的是正在发病中的精神病人呢,或者是傻子,他们都看不懂牌子啊。再万一是个识字的正常人,他就想去偷呢。这种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罪责较轻。 防虫打药没事 如果不是为了防贼,而是为了防虫呢?今年虫灾比较严重,眼瞅着自己的菜地被害虫糟蹋得不像样子了,老孙就买了农药洒在蔬菜上。 当然,虫子是杀死了,可是因为药效还没有完全散尽,老刘一家也中毒了。这时候,老孙有没有责任呢? 好像和前面的情形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但结果却相差十万八千里。这种情况下,老孙既不负刑事责任,也没有民事责任。因为这属于意外事件。 老孙只是想要消灭害虫打了农药,而不是像防贼一样故意多放农药以惩罚贼人。老刘一家中毒的结果,他无法预料到,而且打农药也是正常行为,没什么错。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必负任何责任。 我们分析了老孙在什么情况下有责任,在什么情况下不必负责任,那么偷他家菜的老刘就可以不负责任吗?当然不行,法律不能那么不公平。 老刘偷菜本来就是不对的,因为偷菜中毒,反过来还向老孙索赔,估计会遭到大家的唾弃。如果因老孙本身有故意或过失的心理,而应该责罚老孙的话,老刘偷窃也是一种错误,为了体现公平,可以因此降低对老孙的惩罚。如果老孙一点主观上的过错都没有,那么老刘家就只能自认倒霉,自己负责自己的医药费了,这也算是对他的一种惩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