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大科技语录:
查看: 6681|回复: 33

面对灾难,老师究竟应该如何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范跑跑何许人也?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的语文教师范美忠。汶川大地震时,范美忠正在教室里上课,发生大地震后,他成为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而范的学生当时根本都没反应过来。范美忠的言行成了国人攻击的靶子,网友们送了“范跑跑”绰号。
          “我是有救助学生的义务,但我没有冒死救助学生的义务。”“他们(学生)把我看作一个可以保护他们的强者,但我由于自己还不够勇敢,让他们失望了,我想向他们道歉……但这并不代表我向我的观点道歉”——范美忠
           潭千秋老师,当人们从废墟中将他扒出来时, 他的双臂还张开着,趴在课桌上。手臂伤痕累累,后脑袋被楼板砸得凹了下去,他献出了51岁的生命,而4名学生则在他的守护下成功获救。
           当然.我找不到潭千秋老师的话语了。
           老师的责任是什么?在灾难面前,到底是自己的生命重要,还是学生的生命重要?
正方观点 (202)

范美忠是对的

VS
反方观点 (144)

潭千秋是对的

辩手:3 ( 加入 )
 
辩手:4 ( 加入 )
发表于 2008-6-8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想说楼主发这个帖子是抱着怎样的心态,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去争取生命的权利,一个人要对别人负责,首先是对自己负责。“好”老师放下了自己的生命救了他人的性命,我不能说这种行为不高尚。但最起码的对于自己,对于自己的家人是不好交代的。我知道或许我吧这个帖子回复之后,我会不安,对不起死去的灵魂。我知道,或许你在看完这个帖子后,会对我唾骂。但是我要澄清。生命是自己选的。有些生命必须失去,而既然这位老师或了下来,我们又何必去斤斤计较,非要他去自杀吗?这又何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8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谭千秋确实很了不起
但我们也不能说范跑跑做的不行
在灾难面前每个人都有求生的权利
这不是对不对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9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前者没有错,后者值得尊敬.在那个时刻本能反应就是逃跑.谁会想到让他人逃跑会用多少时间?
以命换命或许是可取的,但前提必须是自愿.

我要指出的一点就是:不要让我们的孩子总是充当被保护的弱者.要培养孩子面对灾难怎样采取应对措施.试想一下,如果灾难发生时师长不在身边孩子又该如何?孩子总是要理解社会的阴暗面,理解什么是危险,他们不可能永远处在我们的保护之中.

[ 本帖最后由 水哲学 于 2008-6-9 14:44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9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保护学生的权利
你也有赶快逃跑的权利

在我看来,如果连我的老师都跑了,那么我就赶紧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4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要客观的去评价这件事情.并没有其他的意思.一方面,范跑跑受到道德指责。但是法律上他没有什么责任.我们也无法去评价这是对是错.从师德方面来说。老师是应该保护学生的。在学校,老师应该对学生的安全负责。但是我们也不可以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
我想做的是,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我们应该以什么态度去对待.是让这种行为影响更多的人.让老师撇下自己的学生去逃命。还是应该发扬美德.老师应该保护学生。如果我们没有正确的道德与舆论导向,难以想像以后的社会会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拟修订师德规范 首次加入保护学生安全

相关报道

范跑跑之妻:我们要出书

教育部回应范跑跑:可以不崇高但不能无耻

日本拒绝范跑跑 规定地震时老师不能离开学生

市民热议范美忠是否有从教资格 大多数反对

年轻女老师为救学生身体断成两截 范跑跑:这不是英雄





教育部11年后重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保护学生安全”首入师德规范


晨报讯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修订。昨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据悉,该意见稿通过后,本市乃至全国的教师都将奉行这一新的职业道德规范。

据了解,上一次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还是在1997年,距今已有11年,在新形势下,社会各界要求重新修订该规范的呼声日高。




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灾害,灾区广大教师始终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保护学生,以爱书写了人民教师的伟大师魂,在全社会赢得了高度赞誉。


记者注意到,此次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在条目数量上有所减少,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得到了充实。比如,在“热爱学生”条目下,旧条款提出要对学生严格要求,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特别是“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新《规范》。该内容的加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最近在坊间讨论得沸沸扬扬的“范跑跑事件”,很显然,写入该内容也明确了“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教师群体所应该遵守的职业精神,需要广大教师共同遵守。“保护学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保护学生的老师师德肯定是有问题的。”昨天,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项家祥表示,能不能保护学生应该是检验教师的一个道德标准,学校在培养、教育学生的时候就经常说要“爱生”,而保护学生安全正是“爱生”的一个重要表现。来源:新闻晨报

以下观点您同意哪些?
范跑跑为了炒作自己,出名后出书(他老婆透露)。

如果老师都像他这样,中国的下一代就完了。

我们应该关注赈灾,不应该关注这样的人。

娶了个好老婆。绝配

范跑跑是模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6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可以无德,不能无耻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存是人的第一原则
这不违背道德
为更多的人生存而牺牲自己
是一种高尚道德与责任心的表现,值得称颂

不好说明这里谁对谁错
毕竟道德不是法律
生存也是必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6-26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不能光从人的观点看额.他是一个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6-2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范美忠回应教育部发言人:我不崇高但并不无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8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炒作,我是这样想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8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可以自私,但人不能无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14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时刻,谁的脑中能没有邪念?
但是就是有人,能够超越这种极限.
超越了这个极限的人就能受到大家的好评
而没有超越的,就是在媒体上受大家唾弃的
每个人都有家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
保全自己所爱的人的幸福有时候会胜过责任
这已经不是道德的问题了
是出于一个人的本能

但是,毕竟社会鼓励的是舍己救人
所以,这个问题...好难回答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批评范的人难道都有勇气去救学生,我看未必吧,在批评别人的时候首先应该审视自己,才有资格去评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去救人,所以在我们没有面临这灾难之前,我们很难审视自己.就算是做为一个人,我也会尽可能拯救在我身边的人.何况是一位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8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崇高必须拿自己的生命去换别人的生命,那这种崇高我不知该不该提倡。

每一个生命是宝贵而值得敬畏的。如果必须要有牺牲,我想我们很难做出决择是牺牲自己还是牺牲别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7-29 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愿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2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大家对教师这个职业的道德要求蛮高的。
那如果不是教师而是不相干的人,比如说同在一幢楼里的孩子和大人,不去救孩子的大人算不算错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4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没必要非要判断一个对错,毕竟,我觉得,谁也没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8-5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健康的大人能力较强,应该救助孩子,不救则是未尽道德要求.但我认为老师不救学生比这一错误更加严重,生存也是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不救孩子只救亲人的更普遍。
“嗯,我相信他女儿可以正常成长,但她若遇到她爸爸那样的人可就吃不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一开始...然后..?”
失去父亲的女儿可以健康成长?由谁去承担抚养的义务?父母、家园倾刻间失去,又是哪个孩子可以承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大科技 ( 琼ICP备05005796号 )

GMT+8.8, 2024-10-23 03:29 , Processed in 0.06142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