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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技语录:
楼主: 水哲学

世界怎样才能没有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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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1这么简单的问题你还判断不出对错?它肯定是错的。很简单,裹脚是一种强加于他人身上的人身伤害,这不算错那什么算错?(当然,要是有神经病爱好裹自己的脚那他倒不犯法。)我真服了你能举出这个么个直面上就能分清的例子来,道德的时间角度?我告诉你,真正的道德不分时间。我决没说过大部分人能接受的道德就是真正的道德。我只说过,只有大部分人都有辨明是非的能力之后社会中才能体现出真正的道德与公平。所以我说暴政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大部分人都没有辨明是非的能力,如古代大部分人接受皇权统制、接受君要谁死谁不得不死无论有理没理,接受不公平不完善的法制,女子接受裹脚、接受三从四德、接受丈夫的打骂,如现代人接受大规模违规现象、接受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接受公民权利的丧失……他们就不懂得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现代早已证明皇权是错裹脚是错等等等(遗憾的是,这些不是中国的推进的)。然而现在还是有许多不公平的制度与社会现象。如果现在大部分人还是不懂得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与利益,跟本不会有人管你。而有时候公民权利越是丧失,权利阶层越是得寸进尺。
真正的道德可以历经时间检验。
真正辨明是非的能力是战争和暴政不会产生的基础条件。

5当然是改变道德标准了。

1235跟本没什么争议性,也都可以归结到第五题,不讨论了。计划生育与堕胎非法这个我比较感兴趣。
首先,它对人性自由的确侵犯了。但是,判断一个制度对错与否还有一个标准,那就是:制定一项政策或制度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这个结果是大部分人真正希望得到的的结果,还是大部分人不希望得到的后果?如果这项制度的执行能规避掉一个大部分人不希望得到的后果,那么这项制度就有可能不算错的。这两项制度的对错与否在于它符不符合这个条件。(个人认为堕胎非法这项即使能规避一个大部分人都不希望得到的后果它也是错的,因为人有决定不生一个孩子的自由(况且人要真不想生你也没办法是不是?)但是计划生育就不一定了,人肯定有不生孩子的自由,却不一定有生孩子或想生多少生多少的权利,因为不生孩子没有社会责任,而生孩子必然有对社会和孩子的责任。(不作为和作为是有本质不同的。还有,计划生育和堕胎非法未必要用这种强制手段,从另一个角度引导或许更有效。)
就算社会实践中有那么一两件事很难分清对与错,但总有一个相对公平的解决方法。所以总能分清对与错,这个解决的结果就是。

另:我发现你所有所说都不能驳倒我的观点,还反反复复拿出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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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国家公民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你应该看到,他们大都有着良好的经济和稳定的政局,公民素质高人一等是表象,实质还是完善的制度,”
我想过这个问题:新瑞美等国是仅靠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政权仅靠三权分立才能一步步走向制度的完善?答案是否定的。更真实的情况是:这个稳定政权能创造出一批真正能辨明是非的国家公民(我非常喜欢公民这两个字,而不喜欢国家爱用的人民,公民总能给我一种象征公平、人权、责任的感觉。而人民的范围太广,反而没有什么指向性了。),如果做不到,那么中国永远也成不了那样的国家,所以仅仅三权分立无用,仅仅司法独立无用,仅仅多方约制无用……支撑一个稳定政权的一个公平社会的永远是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公民,他们是另一方的权利制衡。如美国,他们建国之初就已致力于创造一批能独立思考的国家公民,它们所实施的先期制度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许多事情相互促进相辅相承(如制度的完善与公民的思考能力就是相互促进的),美国是因为先期的制度、追求公平与公民权利的社会文化沿承至今,处于制度逐步完善的进程中。他们的制度是在公民社会实践中一步步完善的。整体制度的进程少不了公民的参与,与公民有关的制度是在公民的参与与纠错中完善的。美国就是这样子,他们相信公民自我完善司法行政经济的能力。比如建立州选举州投票是鼓励公民参政议政,建立陪审团制是鼓励公民参法议法,实行市场经济是相信市场有自我调控的能力。

像你说的仅靠权利核心层内部约制,结果要么等同没有权利制衡,要么是几方争夺政权然后是乱套或回归到一方独裁的局面。(例外的情况也可能有,但很难,就是权利核心层真正致力于为国家为人民创造公平公正的制度并有这个能力(两样难度都太大了,除非像新加坡等国有一良好文化背景与制度背景的沿袭),但是这也仅限于当时,当这个权利核心层瓦解,结果还是乱套或一方独裁。)中国或许可以在实施三权分立的同时建立省市或大制度变革上实施全民投票制(以司法行政经济方面的专家公开辩论的形式将相关利弊呈现,然后制度最后的决定者是全体公民。)然后公民会一步步提高自己分析一项制度好坏的能力。但是这样做如果先期执行握得不好,可能会出现一些乱子(先期作用也不会很大),如果一开始就执行掌控得很好,那么中国公民会一步步从纠错中成长,并帮助中国司法经济行政制度走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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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站在今天的角度讲裹足肯定是错的,我也认为是错的,但站在历史的角度讲,在当时的社会你是女生你不裹足才是错的。难道他们的父母不痛心自己的女儿吗?难道他们笨到不知道裹足对他们的伤害吗?我作为老公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老婆那对呕心的脚。但有何办法?当时的道德观念就是这样,裹足是正确的。

裹足的例子你不喜欢,地球是圆的例子你喜欢把?今天我说地球是圆你会说对,古时候我说地球是圆的你肯定会说我有病。前面的例子说明道德标准的正确之分是有历史局限性的。你说真正的道德标准没有时间之分?类比一下可以说真正的科学标准没有时间之分?如此说,你解释下什么时候人类才能达到真正的道德标准?所有人都有明辨是非能力的时候?明辨是非是根本没有唯一的衡量标准,像之前讨论那个“火车向9个小孩冲去”的贴子那样,有明辨是非的人,该拉闸还是不拉闸?另外如何证明未来某个时刻人类能有明辨是非能力(达到真正的道德标准)?“真正的道德”这个“真正”的一词就很难衡量,现在我们的道德水平比古代更真正,未来更发达社会的道德水平又会比我们现在更真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明辨是非关键是看你如何选择如何取舍,有人喜欢这样有人喜欢那样。所以即使都有明辨是非能力也见不得他们一定会联合起来对抗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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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辨明是非的能力是战争和暴政不会产生的基础条件”
好,求证下:
1,现代人的道德水平比古代人的高,不反对把?
2,现代人的明辨是非能力比古代人强且多,不反对把?
3,由此可证得现在社会战争和暴政的次数应该会比古代的少吧?

事实真的如此吗?
为何2场世界大战在20世纪爆发?为何有冷战?为何伊拉克,阿富汗仍在打仗?为何世界还是如此不和平?按理说,现代世界明辨是非能力的人(有更多人受到高等教育)比古代人多很多,世界应该比古代更和平的。明辨是非的结果不过是让人们大众联合起来对抗暴政,历史上多的是,只要没饭吃,每个人站起来反抗暴政(等于明辨是非的结果),那又如何?没有优越的体制,推翻暴政到头来还不是另一个暴政的建立?
“只要没饭吃,每个人都可以是明辨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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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社会实践中有那么一两件事很难分清对与错,但总有一个相对公平的解决方法。所以总能分清对与错”
有相对公平的解决办法不是总能分清对错,对错不是求公平,社会也不是以求公平为唯一指标,有合理的解决办法不意味着必然有绝对的对错之分。社会问题即使相对公平解决了,也不意味着这个办法就是对的。站在你角度上讲是合理的,站在其他人角度上讲可能不合理了,因为你认为合理是基于你现在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和你目前想到合乎理性的理由,假如以后你又想到其他理由呢?你可能又会认为你之前的理由是错的。事实没对错之分,所谓的对错不过是一种理由说服另一种理由罢了。(解释下:人们大部分人对某事物持有这种理由少数人持有那种理由,那么人们普遍认为这种理由是对的。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找到更多支持另一种理由的证据,那么另一种理由就是对的了。)

回到公民素质,权利问题,声明下,我不是提倡搞三权分立,而是权力制衡,监督,对策都属于权力制衡的范畴。你觉得美国人建国之初创造独立思考公民,实施的先期制度是良好开始,那是因为美国是由英,法,等有着悠久历史文化沉淀的西方国家移民过来的人建立的,他们受到母国文化,历史,制度的熏陶,美国可以看作是西方国家在北美洲建立的国家,所以美国人才能具有在短时间内从经济,政治,文化上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的资本。美国仅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新加坡为何能创造有明辨是非的公民?我对他们的历史了解不多,不敢随便下结论,但我知道新加坡的刑罚是全世界有名的,随便吐个痰得重罚几千,在墙上喷个涂鸦好像也得接受严酷鞭刑。在香港丢个垃圾罚500元以上(有600,1500元之说)。严酷的惩罚制度还得益于相对少人的国家/地区,小国寡民,容易管理,也容易惩罚(试想在中国冲红灯要罚500谁打理你?),同理,朝鲜的公民也算是素质高的一个,你能说朝鲜的政权不是暴政吗?不是明辨是非公民造就了良好的制度,而是良好的制度(良好不一定优越)造就了明辨是非的公民。

“像你说的仅靠权利核心层内部约制”
我只说过在中国靠权力核心制约是相对于du裁更好,至少是目前的国情,没说过“仅”,也没说过适合所有情况。

“要么是几方争夺政权然后是乱套或回归到一方独裁的局面。”
这很正常,历史总是不断的重演,不要指望一两次的谈判和变革能改变命运.但没一定的权力制衡暴政根本谈不上起义,反抗。

全民投票制?
当年的蒙古就是斯大林迫使蒋介石允许外蒙古搞全民公投独立出去的,几年前台湾姓陈的领导人企图搞公投搞独立的。如果后几代台湾人深受台湾新教科书影响(新教科书不承认大陆),他们搞全民公投的话肯定会支持独立,这就是所谓的民主?

探索合理的政策
决定权在公民不是好办法,决定权在一个人手上也不是好办法,一个政策是否优越应该先搞下实验,比如深圳当时是改革开放的实验区。等有成效了,再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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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1愁,我不是说了并非当时大部分人接受的道德才是真正的道行么?你不就是想说那个老掉牙的科学一直在进步道德观念也一直在变化么?但是真正的道德是不会变的,比如杀人,抢劫,裹脚,这些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定义为不道德的。至于无关法律的有关人性自由的那些(如同性恋等),应该改变的是道德标准。其它有关刀叉之类的就是不重要的。
像这个道德时间的问题跟本不是个问题,因为有些错误在任何时代都可以定义为错误。而有些当时定义为错误的,不那么重要的(不是像杀人偷盗等那么明显的错误  ),以尊重人性自由为前提。
像这个所谓“道德的时间性”科学的局限性我十年前就想过相关问题了,现在已经没兴趣了,你现在还没想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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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人辨明是非的能力比古代人强?这倒真没发现。我只说过现代的法制相对古代较完善。至于人嘛,有很少一部分能独立思考的人比古代人强很多,有很大一部分人却从未进步。
你这一贴逻辑不通。就算“现代人辨明是非的能力比古代强”,也不能说明“现在社会战争就应该比古代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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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5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水哲学 于 2011-3-15 19:50 编辑

1“问题即使相对公平解决了,也不意味着这个办法就是对的。站在你角度上讲是合理的,站在其他人角度上讲可能不合理了,因为你认为合理是基于你现在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和你目前想到合乎理性的理由,假如以后你又想到其他理由呢?你可能又会认为你之前的理由是错的。事实没对错之分,所谓的对错不过是一种理由说服另一种理由罢了。”

哎,还是道德的相对性知识的局限性是吧。老掉牙的问题不用解释了,我十年就想过了。你难道真以为我听不懂你之前所说的么?
还是那句话:真正的对错一定能区分出来。无论从谁的角度,无论从何种时间,比如杀人,比如有人无故打你一顿,比如抢劫等等,至于那些有争议的,以尊重人性自由为标准。(看来不是我车轱辘话来回说,而是某人。)

2“回到公民素质,权利问题,声明下,我不是提倡搞三权分立,而是权力制衡,监督,对策都属于权力制衡的范畴。你觉得美国人建国之初创造独立思考公民,实施的先期制度是良好开始,那是因为美国是由英,法,等有着悠久历史文化沉淀的西方国家移民过来的人建立的,他们受到母国文化,历史,制度的熏陶,美国可以看作是西方国家在北美洲建立的国家,所以美国人才能具有在短时间内从经济,政治,文化上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的资本。美国仅有200多年的历史,但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也许说得对。但这恰恰证明了我所说的: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公众与公众文化。

3“新加坡为何能创造有明辨是非的公民?我对他们的历史了解不多,不敢随便下结论,但我知道新加坡的刑罚是全世界有名的,随便吐个痰得重罚几千,在墙上喷个涂鸦好像也得接受严酷鞭刑。在香港丢个垃圾罚500元以上(有600,1500元之说)。严酷的惩罚制度还得益于相对少人的国家/地区,小国寡民,容易管理,也容易惩罚(试想在中国冲红灯要罚500谁打理你?),同理,朝鲜的公民也算是素质高的一个,你能说朝鲜的政权不是暴政吗?不是明辨是非公民造就了良好的制度,而是良好的制度(良好不一定优越)造就了明辨是非的公民。”

错。应该是我所说的:公民辨明是非的能力与制度的完善相互促进,可以互为因果。

4“我只说过在中国靠权力核心制约是相对于du裁更好,至少是目前的国情,没说过“仅”,也没说过适合所有情况。”

我以为三权分立必须有公众一方的约制监督才能体现出效果。

5“这很正常,历史总是不断的重演,不要指望一两次的谈判和变革能改变命运.但没一定的权力制衡暴政根本谈不上起义,反抗。”

我指的是现在中国仅实行三权分立的结果一定是这样,所以权三权分立等同于无任何用处。如果无用或倒置更加混乱的制度变革那还不如不变革。所以目前中国或者更该从各种细节制度改革入手?(如最低养老金全民工时统一破除某些行业的垄断等等)当然,要是中央核心层想实行真正的三权分立而不是内部权利置换我也相当同意。(我决没否定三权分立的意思,只是在目前中国无法实现真正的三权分立额。)

6
“全民投票制?
当年的蒙古就是斯大林迫使蒋介石允许外蒙古搞全民公投独立出去的,几年前台湾姓陈的领导人企图搞公投搞独立的。如果后几代台湾人深受台湾新教科书影响(新教科书不承认大陆),他们搞全民公投的话肯定会支持独立,这就是所谓的民主?”

民主的建立要有一定的公众基础。我对现在中国国民不抱什么希望。当然我对现在内部实行权利制衡(我知道你没说一定要在现今权利内部实行权利制衡,但是依照中国的特色,它一定是这样的,除非你有什么好的办法制度改变中国裙带关系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文化。)也不抱什么希望,现在的ZG政府和ZG人民我都不满意。原来公民辨明是非的能力与制度的完善不只可以相互促进,也可以恶性循环。
再说我也没说建立全民投票制。我的意思是在一个重要城市或省先做试点,在一些较有争议性与多方利益有关的制度上实行专家辩论加公众投票的形式,而不是政府说什么就是什么想给哪一方利益就给哪一方利益。这样做的也许也会倒置更加混乱的结果,但是无论三权分立,还是公民投票制,或者两者结合也都可能是一个良好的开始。看实行之后怎么掌控了:这需要一批真正的有能力、有正义、有魄力、有毅力、有胸襟、有权利、有远见的人,在中国不知能找到几个。(其实我真正抱有希望的倒是《大科技百科新说》等媒介对公民(包括在政府上班的公务员和核心领导层更包括老百姓)辨明是非的能力潜移默化的影响(也包话上面介绍的一些相对适合我国的、从细节入手的制度改革)。真相与逻辑,这是哲学的基础,也是大科技杂志社的风格,更是我希望大部分中国公民拥有的。

7
“探索合理的政策
决定权在公民不是好办法,决定权在一个人手上也不是好办法,一个政策是否优越应该先搞下实验,比如深圳当时是改革开放的实验区。等有成效了,再全国推广。”

这个肯定同意,什么政策都是先做试点。国家一般制定一些带有目的性的重要政策都是先做试点看效果然后在进程中改进然后在大规模推广的,不用你说了。但这样的政策属于有明确目的性指向性的,有的就是想搞活经济、有的就是想限定房价、有的就是想节制人口,但是有许多经济和行政政策的好坏是看不出来的,有的政策对某些人有好处,有的政策对某些人没有好处,这样区分不出来的更多。
就算在带有明确目的性的搞活经济限定房价节制人口的过程中也是有许多细节制度在多方博弈,就像最单纯的想搞活经济吧,其实有多种方案,但是取哪一种结合方案这个涉及到多方利益,如何在细节中制定制度和执行方案,这难道就是政府可以随意取舍的么?况且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特色与基础,许多政策在一个地方实行成功了,在另一个地方却不成功。这些复杂的问题是无法在一个地区实验再逐步推广的,可以说只有像改革开放医改这种国家整体制度的变革、并且这个变革的目的是明确的、没多大争议的才需要这样做,其它制度几乎都不能这样做。

我们俩谈半天也没谈出来中国的改革应从哪一步入手。而我们的目的性和指向性是什么?反贪?改变中国人靠关系不靠其它的不公现像?让中国人每一个人都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让特权阶层权利利益垄断者分大众一杯羹?
也许一个所有人共同的目的是: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不是指每个人获得的金钱一样多的那种公平,而是经济行政司法制度上的公平。)

另:有制度而没有良好的公众基础等于有制度而没有执行。有良好的公众基础而没有完善的制度等于放任人性中恶的一部分。中国改变社会中不公平现像的突破口一在制度,二在文化。制度可以从细节制度入手,也可以马上实行三权分立,还可以实行试点投票选举,也可以两者结合在一起(从村选举开始也挺有意思,反正一个权利不上级指派就是)文化可以从改变舆论入手(媒体包括电视、网络、纸质。)个人认为第一步应是从改变主流舆论入手,比如改变中国新闻中国政府阶层大而空泛的言论,直指中国问题的核心,主流舆论也应该变得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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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想先回水姐姐的帖再看看小强的帖子思绪应该会放松些,没想到居然看不明白小强到底在说什么,呵呵,见笑 ...
达芬奇的晚餐 发表于 2011-3-4 02:52


本人是发散型思维,有时我自己也看不懂自己的文章的。

再举个例子吧,比如学校的校长和老师都是比较有知识的人吧?教书育人,都比较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吧??

但是,如果不限制他们的权利,国家规定的政策就会变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就会就会有教育乱收费现象【十数年前本人亲历】,义务教育不免费。

素质教育也喊了很多年了,现在还是以升学率为第一吧??【我表妹是高中教师,现在天天上晚自习】

学校还有很多霸王条款和不合理现象,想必诸位比我更清楚吧?

大多数的校长和教师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是吧?

大多数的学生也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是吧?

但是,身为学生面对学校的“暴政”【还有网络“暴政”就是自动屏蔽】你能做什么呢??或者说你做什么有用吗??
连一个保障你发言权的制度都没有,你“有辨明是非的能力,每一个人站起来争取你们应得的利益承担你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你选择接受还是选择抗争这些不合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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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特务小强 于 2011-4-18 09:56 编辑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

    讲1真1话 察1实1情

    ——同国1务1院1参1事和中1央1文1史1研1究1馆馆员座谈时的讲话

    (2011年4月14日)

    wen总理

这次是我担任总1理以来第5次听取参11事、馆员们的意见。今天有8位同志发言,还有6位同志的书面发言,也都印发给大家了。这些发言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教育以及文化宗教事务。大家的意见都非常重要,值得我们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还是这句话:“知者尽言,国家之利”。从参事室负责同志的汇报和参事、馆员的发言,我们看到参事室、文史馆的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我曾经提出,要将参事室建成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政府咨询机构。现在看来,朝这个方向努力是对的,也有初步的成效。

    今天和大家座谈,我仍旧要强调讲真话。讲真话,就要有听真话的条件。我早在给已逝的老参事吕1德1润先生写信时引用了“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这句名言。在上次座谈会上,我又强调“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我今天还想讲,要创造条件让人们讲真话,让参1事、馆员讲真话,“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古语说:“大智兴邦,不过集众思”。朱熹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政府的政1策要做到清明,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的意愿,就必须倾听来自人民的意见,集思广益,这就需要有持久不断的“活水”。
对参1事1室、文1史1馆的工作,我想提几点要求供大家一起研究。

    第一,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当前我们国家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哪些呢?我以为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努力解决发展的不稳定、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的问题。二是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解决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和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做到无论任何组织、任何个人,在宪1法和法1律面前一律平等。三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重视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特别要保证司法的独立和公正。五是深化经1济1体1制1改革和政1治1体1制改1革,从制度和体制上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使国家长治久安。这五个问题都是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大问题,需要在1党1和1政1府1领导下统筹谋划,认真解决。希望参1事和馆1员们经常到地方和基层走一走、看一看,了解基层的情况,倾听人民的呼声。对现实生活中涌现出来的有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新鲜经验及时加以挖掘和提炼,对存在的问题、矛盾和困难要毫不掩饰地如实反映,为国家解决这些重大问题提出真正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第二,重视对历史和国际经验的比较研究。历史是一面镜子,国际经验也是一面镜子。我们在现代化的进程当中,始终要注意经常地照一照这两面镜子,鉴古知今,博采众长。这样,我们前进的步伐会更加扎实、更加有力。大家非常熟悉《贞观政要》里这句名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以为这至今仍然是至理名言。现阶段我们前进中遇到的许多问题,一些发达国家也曾经遇到过,比如社会1保障问题、住房1问题、贫富1差距问题、腐1败问题、司法1公正1问题、环境保护问题、权力1监督问题,等等。不同的国家解决这些问题往往有不同的方法,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有的至今还在探索。我们要立足国情,对那些成功的经验认真地借鉴和吸收,对那些失败的教训切实地警惕和避免,对尚在探索中的问题加强合作和交流,共同破解难题。还是那句话:只有开放兼容,国家才能富强;只有与古为新,社会才能进步。就拿1腐1败1来说,这是古今中外都想要消除的社会1毒瘤。一些发达国家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曾受到贪腐1成风、民怨1沸腾的困扰。通过体制1改革,包括改革选人用人制度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腐1败现象有所遏制和解决。这次我在“1两@会1”记者招待会上说过,要消除1腐1败1的土壤,最根本的在于改革1制度和1体制,让人民1批评和1监督1政府,让权力1受到1制约。我这样说,也是借鉴了历史和国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参事、馆员们的历史知识和国际经验比较丰富,希望大家开阔视野,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比较研究,为解决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难题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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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的文章都被屏 1蔽,我终于明白,原来这是地方证副搞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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