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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资本主义、剥削、两极分化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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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3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雷云
http://lib.zjdx.gov.cn/zdnews/view.asp?id=776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是邓小平理论大厦的基石,是形成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理论前提,是我们观察和认识初级阶段一切重大问题的根本出发点。现在学界对它的科学性并无异议,但是对该不该和怎么样把它贯穿到底未有共识。这就出现了逻辑思维自相矛盾,剖解现实问题无能为力的尴尬。



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不发达”,首先和主要的是生产力不发达,由此决定其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不完善、不成熟。作为一种社会形态,它在这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自然引申出以下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要求我们思考和研究。



一、初级阶段与资本主义



回顾历史,毛泽东从中国经济特别是工业落后这个基本实际出发,就革命胜利后必须允许资本主义有一个充分的发展,作过大量论述。1945年他在七大上曾说过,我们的新民主主义实际上是新资本主义。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后,他还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这叫新经济政策。邓小平许多著述也蕴含着不要害怕资本主义的思想,竭力主张允许“三资”企业的发展,指出这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毛、邓的这些观点,与列宁关于只有利用资本主义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才能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的思想一脉相承。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必然性、合理性和进步性。允许存在和发展资本主义,利用资本主义,是题中应有之义。现在看来,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呢?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为了尽快改变生产力落后状况而允许资本主义存在和一定发展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呢?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充分利用资本主义来发展生产力从而使其为社会主义服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私营经济”(一曰“民营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它以私人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以雇佣劳动为特征,以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为目的,不管有多少“中国特色”,终究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其业主即是资本家。对它采取鼓励、支持和引导的方针,体现了发展、利用资本主义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列宁主义观点和我们党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战略思想。



可见,在现阶段有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客观的事实。虽然名称并不重要,性质才是根本,但名称毕竟应当反映性质。严格地说,“私营经济”概念未必科学,“民营经济”一词更不确切,似有以名捂实之嫌,是害怕资本主义的表现。讳言资本主义,否认资本主义,只能导出我国是处于没有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逻辑混乱的结论。



二、初级阶段与剥削现象



从理论上说,私有制衍生剥削,雇佣劳动带来剩余价值,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常识。我国现实社会中既然存在大量以私有制为基础、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经济,那么产生剥削现象是势所必然。从实际情况看,在这一经济领域,广大工人特别是进城谋生的农民工们超工时超强度的劳动,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并被长期拖欠工资,以及恶劣的劳动条件和环境等等,是极其普遍的现象。更有甚者,在一些私营企业中竟敢实行监狱式管理,搞封建式的超经济强制,简直把工人当作“会说话的工具”。所有这些,难道不是剥削乃至残酷的剥削吗?



有的同志肯定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却不赞成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消灭剥削”的论断,认为它不利于私营经济的发展,因此非常忌讳“剥削”这个词儿,厌恶“消灭剥削”这个论断。其实,对于这一看来很“棘手”的问题,用五句话就能大体说明白的。第一句:剥削现象是我国当今社会中的一个客观存在,承认剥削的存在,无非是承认一个铁的事实,否则就不是唯物主义了。第二句:马克思主义者不要回避“消灭剥削”。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共产党人就是要担当起消灭剥削的历史使命。如其不然,还要社会主义和共产党干什么?第三句:消灭剥削是一个历史过程。我们要消灭剥削,但是我们现在还不要,我们现在还不能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得不容忍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也就不得不容忍剥削现象。既然现在一定的剥削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它就具有某种必然性、合理性和积极作用。消灭剥削是就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最终结果而言的,并非社会主义在当今的现实任务,所以不要轻言消灭剥削。第四句:剥削应有一定的限度。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允许无限制的残酷的剥削,否则与资本主义社会还有什么区别?第五句:今天允许一定的剥削正是为将来最终消灭剥削实现没有人剥削人的共产主义创设条件。这是相反相成的辩证法,背离了它,就是丢掉了崇高理想。欢呼“剥削万岁”与高喊“私有制万岁”一样,是极端荒谬的。



一些理论家讳言剥削或美言剥削,不敢坦言现在存在剥削和我们最终要消灭剥削,据说为的是避免“刺激”私营企业主即资本家。其实这大可不必。2005年1月笔者在中宣部召开的一个座谈会上讲了上述观点,与会的某大公司一位负责人接着说:“从理论上把这些观点坦诚地讲出来,等于给私企主们吃了定心丸。”这话倒是一针见血,入木三分了。再说怕刺激资本家而否认剥削,却不怕因此而刺激广大工人农民等劳动者,试问理论家的公道何在?屁股坐到哪儿去了?



三、初级阶段与两极分化



在我国现阶段,既然有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剥削现象的存在,那就难免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产生两极分化现象。问题在于,我国所处的是社会主义的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发展的性质和走向,要求务必防止扩大这种现象,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唯其如此,邓小平一再强调改革中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而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一个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一个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指出如果搞两极分化,就说明改革开放走向了资本主义, ①并对此屡表深切的关注和忧虑。



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邓小平担心的事情果然开始发生了,他的一些预言不幸而言中了。二十几年来,特别是9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产生和积累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中以分配不公引发的两极分化现象为尤甚:在一极,形成了一个以私营企业主和高薪超高薪收入者等为主体的经济实力十分雄厚、拥有约8万亿元总资产(此数相当于我国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13.65万亿元的60%)的富人群体,他们实际上是改革的最大得益者。资料显示,我国现有百万富翁500万人,千万富翁24万人,亿万富翁数千人。最富有的20%人口占有社会总收入的47%,1/10的人几乎拥有全国一半的私人财富。在另一极,形成了一个以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和进城民工以及“体制外”的无业者等为主体的经济拮据、捉襟见肘,甚至为衣食而忧、为温饱而愁的庞大弱势群体,他们实际上未能真正分享改革的成果。据统计,其人数超出2亿,约占全国人口的1/6。与少数富人收入和财富急剧膨胀形成强烈反差的是,2004年全国最穷的20%人口只占有社会总收入的3%左右,城镇收入最低的10%家庭的财产总额只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1%上下。在西方发达国家,最富裕与最贫困两者中的20%人口的收入差距,一般为6至7倍,美国为10倍,而我国达15倍。如今,我国的基尼系数是0.47,有些专家测算已逼近0.5,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



以上这些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现象?坦率地说,是带有阶级性质的两极分化。然而一些理论家把它说成是一般的或较大的“贫富差距”,并且总体上还是处于“合理的区间”,绝口不提两极分化.我认为邓小平才是真正的“实事求是派”,他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还说社会主义制度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但时隔年余,即1993年9月,在同邓垦的谈话中则承认“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并警告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 ②我们天天讲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难道对邓小平这么中肯、重要的论述却能充耳不闻,无动于衷吗?



四、初级阶段与新剥削阶级



如果前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资本主义、剥削现象和两极分化的命题可以成立,那么承认新剥削阶级的存在就是逻辑使然的了。这个阶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一是私营企业主,二是通过私有化的“改制”而由原国企高管转化而来的新富豪,三是混进党政机关窃居要津的贪官污吏、腐败分子。其中前两部分人最具经济特征,从而更符合列宁的阶级定义,可以称之为新资产阶级。邓小平在1987年曾说过,如果“产生一批百万富翁”,就意味着“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 ③这个预见现已基本上被证实了。



虽说我国现阶段存在一个新剥削阶级是明摆着的客观事实,但实际上人们对它还是讳莫如深。在权威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中,在一些理论家们的著述中,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消失了,阶级分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般社会学的阶层观点和阶层分析。列宁指出,社会主义就是消灭阶级,而消灭阶级是一个极其艰难、复杂和长期的任务。社会主义社会是从阶级社会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个论断没有也不会过时。如果否认存在新剥削阶级,岂非等于认为我国已经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入了社会主义成熟阶段甚至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造成这种逻辑混乱的一个原因,是囿于邓小平1979年的一个论断:“我们……不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确已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条件之后还会产生一个资产阶级或其他剥削阶级。” ④但是,第一,在当时我国经济领域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和分配方式几乎一统天下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尚未确立的情况下,讲这些话是可以理解的。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去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才能认识到什么程度。邓小平是人不是神,他的认识也会受历史的局限,不可能准确回答二十多年后在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第二,在日益灵活和宽松的方针政策下,尤其是积极鼓励私营经济的发展和允许非按劳分配方式的存在,产生剥削和新剥削阶级的条件事实上并未消灭,也不可能消灭。其实,邓小平后来在80年代对此已渐有感悟,于是才会反复告诫要防止两极分化,多次强调不允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只是形势的发展往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他原来不希望出现的一些现象终究还是出现了。我们对邓小平的上述论断要历史地辩证地去解读,不能因此而把自己的思想禁锢起来。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这里涉及的是新剥削阶级是否客观存在的问题,至于它的两面性即历史地位,特别是它的不同成分的不同社会作用,则是另写专文加以探讨的问题。



五、初级阶段与两条道路矛盾



作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的社会主义社会,特别是它的初级阶段,存在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倾向、两种因素、两种走势亦即两条道路之间的矛盾,“谁战胜谁”的问题无论在哪个领域都远未解决,否则还叫什么初级阶段?这从理论上说本是天经地义,但是现在却根本看不到、听不见这个提法了。



我认为在初级阶段尤其是当前,两条道路矛盾的主要表现,一是新资产阶级按其本性自发倾向于资本主义。尽管它在客观上对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且其中也不乏真心拥护社会主义之人,但从整体看,从阶级性上看,它的根本价值取向并非社会主义的利益,而是资本无限增殖和膨胀的需求,这种需求只有搞资本主义才能实现。二是共产党内那些打着“改革”旗号走旁门左道而大发其财的当权者自然欢迎资本主义制度。唯有这种制度,才能维护其既得利益,这与当年苏共党内的既得利益集团期盼苏联更旗易帜,由社会主义演变为资本主义是一个道理。三是在党的干部队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怀疑社会主义而向往资本主义。他们从未确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对西方一套东西推崇备至。四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两种改革开放观尖锐对立。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鼓噪不绝于耳,搞私有化的呼声甚嚣尘上,这不仅在思想理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已左右着不少地方和部门党政领导的决策,把改革变为改向。凡此种种,不是两条道路矛盾的反映是什么?



有人说,在邓小平著述中,并没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两条道路矛盾的提法。不错。但是邓小平的大量言论实际上蕴含着承认这一矛盾的思想。例如他一再申明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四个坚持的“核心”和“要害”或“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认为“有必要反复强调,我们的干部队伍,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⑤他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旗帜最鲜明,因为“搞自由化就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道路上去”。⑥他尖锐批评有些人“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这就忘记了事物的本质,也就离开了中国的发展道路”。⑦他还指出“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⑧等等。所有这些论述,都是以肯定两条道路矛盾的存在为前提的,否则岂非成了杞天之虑和无的放矢?



六、初级阶段与阶级斗争



多少年来,与两条道路矛盾的提法已告消失的同时,阶级斗争的概念也几乎绝迹了。即使偶尔提及便只讲国外敌对势力对我搞“西化、分化”,不讲国内;如果偶尔讲到国内,也只限于“严重刑事犯罪”之类。似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没有阶级斗争、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原理已经完全失灵的社会。



其实,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说过,我们反对像过去那样把阶级斗争扩大化,但是我国社会上仍然存在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否则都要犯严重的错误。后来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历史决议又对此作了规范化的表述: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



前文五个方面的论述中,实际上已经说明了初级阶段阶级斗争的根源之所在。这种斗争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四项基本原则的对立,斗争的核心依然是政权问题,不过在不同时期则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我认为,当前它在国内的突出表现有二:



其一,违抗与反违抗的斗争。一些新剥削分子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或明或暗地违抗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费尽心机钻政策、法律和体制的空子,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制造假冒伪劣,扰乱市场秩序,策划金融投机,侵吞国有资产,瓦解集体经济,挤跨国有企业等等,各种卑劣、非法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这些行径,与解放初期不法资本家的“五毒”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违抗实质上是对社会主义的猖狂进攻,坚决予以回击,是捍卫社会主义果实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斗争。



其二,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一些新剥削分子利欲熏心,为了寻求迅速暴富的捷径,频频用糖弹袭击各级领导干部,大搞权钱交易,官商勾结,既在党政机关找到代理人,谋得了暴利,又驱使干部官员落马下水,催生了腐败。有权威资料表明,90年代以来收买党员干部的贿金大部分来自私企,行贿者有一半以上是私企主;1998-2003年,被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类违法违纪案件,涉及私企的占48.6%,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涉及私企的占85.2%。其他级别党员领导干部此类案件与私企的关系,也大体相同。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当年列宁在剖析第二国际机会主义时曾指出,垄断资产阶级从超额利润中分出一点“油水”来实行收买,是工人运动内部滋生一批工人贵族的经济基础。与此同理,在我国现阶段,非法致富的新剥削分子从巨额不义之财中分出一点“油水”来腐蚀党员干部,是共产党内滋生一批腐败分子的经济根源。这种腐蚀实质上是对共产党的猖狂进攻,坚决予以回击,是捍卫党的先进性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严重斗争。



一些新剥削分子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猖狂进攻,充分表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是一个科学的论断。否认或讳言阶级斗争,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相悖的错误观点。



结语



总之,现阶段我国社会存在资本主义、剥削现象、两极分化、新剥削阶级、两条道路矛盾、阶级斗争,乃是客观事实。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贯穿到底,就不难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我们不能以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因历史上对这类问题的认识和处理犯过“左”的错误而走向右的极端,害怕、回避、否认上述客观事实。在矛盾和问题面前,只有承认才能正视,只有正视才能妥善处理,而关键在于首先把理论指导搞端正。“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⑨这是马克思的至理名言,说得多么好啊!面对一大堆令人迷惑不解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采取驼鸟态度并不明智,不敢碰或绕道走决非善策。相反,如能以彻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为武器加以科学的分析和解剖,客观辩证,实话实说,将会有助于我们廓清迷雾,消除困惑,并从中寻求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和方法。这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会有益而无害,有利而无弊。



注释



①②⑧《邓小平年谱》下卷,第1317、1364、1317页。



③⑥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08、182、204页。



④⑤《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8、261—262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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