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哲学
“对于犯人来说如果能使其教化并为社会服务不是更好吗”
你的意思是说即使是杀人者没有精神病也可以放过了?
“不然要死缓干嘛”
谁都知道是否判死刑要跟据情节而定。不然干嘛有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我所想知道的是精神病人这种有独立行为的人是否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精神病是否有等同于正常人的人身权利是否有公民的所有权利?是应该尊重他们的这种权利,还是把他们当成社会之外的一群人?
用户: 13860520999
责任的承担问题,在法学理论上是一个责任能力的问题。通常人应当自知自己的行为并能够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于是人应当谨慎地选择行为,也因为人客观上能够选择自己行为,能够自主自己的行为,在这样的基础上人就应该对自己有害的或者不当的行为承当责任。
用户: 13860520999
精神病人对自己行为的认知、对行为后果的预见等失去了自我控制能力,他没有分辨能力的。他即使杀人,也非其意愿的。对这类群体通常由国家或者家庭等组织予以监管,对其可能纵恶的行为进行防范。
用户: 水哲学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分辨能力?你怎知他们不能对自己的所做所为负责?
用户: 整蛊ufo
人权问题.
用户: 满始皇
我来个比喻,精神病人可以看作是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是个地道的法盲。
但是一个法盲一旦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并不能以精神病人没有能力,没有意识去认知法律而网开一面。
用户: 水哲学
同意楼上。
用户: dragonfly
我所想知道的是精神病人这种有独立行为的人是否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精神病是否有等同于正常人的人身权利是否有公民的所有权利?是应该尊重他们的这种权利,还是把他们当成社会之外的一群人?
他们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根据证据可判断其正在发病时就不需要.
有做为"人"的权力,比如不能被随意剥夺生命,保证自由;但是一些如选举之类的公民权利他们是不拥有的.
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分辨能力?你怎知他们不能对自己的所做所为负责?
那我们怎么知道一个人是否犯罪呢?(证人有时都会说谎,何况有时根本没有证人.)
精神病人的定义即有"无分辨能力"的一项.
不过不排除有人钻这法律的空子.但总不能倒退回"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时代吧
并不能以精神病人没有能力,没有意识去认知法律而网开一面。
精神病人可能不仅是没有能力去认知法律,而是连认知"人"的能力都没有.不然判一只为护崽而杀人的动物死刑试试?
我们上千年前就已经脱离奴隶制社会,所以我想正常人都知道杀人犯法.
用户: dragonfly
“对于犯人来说如果能使其教化并为社会服务不是更好吗”
你的意思是说即使是杀人者没有精神病也可以放过了?
“不然要死缓干嘛”
谁都知道是否判死刑要跟据情节而定。不然干嘛有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死刑和死缓根据情节而定,不错;所以情节恶劣不知悔改的当然是死刑,因为其接受教化的可能性相应很小.
为使犯罪情节较轻的得到教化,所以有死缓. |